为了解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和数字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2021年初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联合组织了一次社会调查。调查以实地访谈的方式进行,由访问员随机进入企业和商户访谈,并填写相关问卷。调查共搜集了815个企业的信息,分布在全国24个省份,涉及15个行业,以10人以下小微企业为主(占比60.86%)。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处于经济恢复期的小微企业金融需求并没有想象中那样旺盛,他们对数字金融较为普遍的抵触心理更是出乎意料。
数据显示,尽管2020年有超过76%的企业营业收入下降,近60%的企业运营成本上升,65%的企业利润下降,但受访企业中急需融资的企业只有7.98%,64.49%的企业表示当前无融资需求。从样本企业2020年的融资表现看,这些需求不难满足。基于调查信息很难得出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困难”的结论,看似“金融抑制”状况并不存在,至少不算严重。值得一提的是,这不是疫情期间才出现的现象,在十余年前组织的较大规模金融抽样调查中,笔者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不旺,融资约束并不普遍。其他学者也有类似发现(钟春平等,2010),并称之为“需求型信贷约束”(程郁等,2009),程郁和罗丹(2009)甚至百般努力也无法找到信贷约束对农户创业选择有显著影响的证据。这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原因可能在于企业已经提前预期到了经营和发展过程中的融资约束,并适应性地“进化”,以生存于融资约束和金融抑制的发展环境。
2004年人类学家在印度尼西亚的弗洛勒斯岛上发现了一种古人类,他们已能够制造精巧的工具但身材矮小,只有不足1米。这是生物进化以适应环境的又一例证:因岛上资源十分有限,此种弗洛勒斯人(Homo floresiensis)身材进化得较小,可以消耗较少的能量。设想我们可以开展一次跨时空的对话访谈,问问这些古人类食物能否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一定回答“是”或“基本可以满足”。很明显,不是真的食物充足,而是因为他们的身体结构已经在数十万年食物短缺的环境中完成了进化,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我国的小微企业是否也是因为长期处于金融抑制环境而改变自己的行为特征呢?完全有可能。
我国的金融业是在改革开放后逐步恢复和发展,金融机构和人才数量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因此认为经济体系处于金融抑制状态应该是客观的。在金融抑制的经济中,企业会产生融资约束预期,作为对这种预期的理性反应,他们会在生产规模、资产流动性、产品特征甚至行业等多个方面进行 “自我选择”:为应付未来可能产生的金融约束,企业会保持较小的规模,维持充裕的流动性资产,生产容易销售的产品,选择容易退出的行业,从而避免可能的流动性约束带来的破产与损失。从这个角度看,所有其它基于问卷调查数据所做的研究,都极易低估家庭和企业的融资约束,并低估金融抑制对经济和社会来的负面影响。企业的自选择行为会降低他们的金融需求,这也可能是我国金融资源容易流向非实体经济而“脱实向虚”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企业的自我选择行为也会抑制它们对数字金融贷款的需求,抑制数字金融行业的发展,至少在短期是这样的。
除了整体的融资需求不足,企业家们实际使用数字金融,特别是数字贷款的广度和深度也不及预期。此处数字贷款包括各家互联网银行的网络贷款,也包括P2P和网络小额贷款等。即便把白条、花呗等消费金融贷款都包括在内,也只有12.4%的企业在2020年获得过数字金融贷款,以10万以下的小额借款为主。相比之下2020年有接近30%的企业从传统银行获得过贷款(含柜面和网络),有19%的企业能够通过传统民间借贷渠道借款。正因为如此,53.13%的企业认为数字金融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明显,甚至有21.72%的样本表示没有缓解。56.07%的企业认为数字金融缓解企业“融资贵”的作用并不明显,也有26.26%的企业表示没有缓解。
调查的过程也要求记录访谈对象的主观感受和建议,从中我们发现被访企业主普遍对数字金融贷款存在抵触心理,即便有融资需求,首先想到的也是传统金融机构和柜面申请贷款,申请使用数字贷款的积极性不高。贷款安全性是被访企业对互联网银行、P2P平台和网络小贷公司最为不满意的地方,三种渠道的不满意率分别是30.31%、35.71%、37.06%。催收合法性也让企业担忧,上述三种渠道的不满意率达到20.86%、27.12%、28.96%。相比之下,传统银行的服务尽管门槛高、效率较低,但贷款安全性和催收合法性的不满意率只有7.36%和3.8%。这一现象与学者们在使用抽象的加总数据讨论数字金融作用时的乐观感觉截然不同,值得深思。
总结被访人员的反馈,产生抵触心理的主要原因如下:第一、小微企业家群体“数字金融素养”亟待提高,关于数字金融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群众借助数字技术享受普惠金融服务的理念没有跟上。第二、部分企业已经对数字金融产生了较为负面的印象,媒体频繁出现的“套路贷”、“暴力催收”、“裸条”等负面新闻让企业心存戒心,从而也极力避免使用。第三,数字金融信贷记录进入央行征信系统是“双刃剑”,部分企业家担心自身有了数字金融贷款会产生不好的记录,可能会因此影响自己未来获得银行信用。第四,人口老龄化不利于数字金融发展,受人口老龄化的影响,目前的企业家群体的年龄也偏高(样本中超过三分之二的被访企业主年龄为40岁以上),对科技手段的接纳程度低于年轻人,他们非常不了解数字金融,更勿论使用数字化的贷款手段。
深入思考不难发现,企业家对数字金融信任不足的上述四个因素可以抽象为一个根本原因:借贷双方的“反向”信息不对称。在金融市场上,我们常常讨论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出借人拥有的信息少,借款人拥有的信息多,由此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导致出借人不敢放款,信贷供给不足,从而形成了均衡的“信贷配给”。但是在当前的数字金融市场上,也存在着另一种“反向”的信息不对称:由于没有实体网点,所有业务完全依赖网络,借款人不知道出借人是否合法,是否为“套路贷”主体。即便是网商银行、微众银行、新网银行等持牌互联网金融机构,也难以有效地把自身与其它鱼龙混杂的贷款公司区分。由于这种信息不对称,借款企业非常担心一旦沾染不合法的数字金融贷款(实际是披着数字金融外衣的非法企业)会持续债务缠身,面临非法催收,甚至担心因此落入陷阱而“家破人亡”。所谓数字金融的无需抵押和担保、快速放款等优势,对那些不具备信息和甄别能力的企业主来说反而可能是令人恐惧的特征。
如果企业的特征已经适应此前金融抑制的发展环境,那么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随着金融科技的进步,数字金融的需求迟早会得到释放,毕竟企业特征的改变相对容易,不会像生物进化那么缓慢。较为棘手的是数字信贷市场上的“反向”信息不对称现象,这极大地抑制了企业的数字贷款需求。除了加强数字金融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数字金融机构可能还需要借助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合作,以获得潜在客户的信任。
作者简介:张海洋,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特约高级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201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并于2013-2014年在耶鲁大学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获经济学博士学位之前,他已获得了理学学士(数学)和工学硕士(计算机科学)学位。研究兴趣包括数字金融、家庭金融、金融中介和非正规金融等领域。在数字金融领域曾主持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所发表的论文“农村民间借贷中的分类相聚性质研究”获2011年《金融研究》优秀论文奖。他于2013年入选“北京市青年英才计划”。